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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的小心施用與避免藥害事故發(fā)生
制藥廠為了安全起見,一般在藥物的使用說明中,大多是將實驗室的測試用量(安全用量、標準用量)作為用戶的推薦使用用量,由此,便會產生兩個結果:
一是在露天池塘的大環(huán)境復雜、多變的條件下,完全與實驗室人工可控和平衡穩(wěn)定的條件不同,這種"安全用量"有可能效果不佳甚至無效,會讓人誤以為是"Y藥",認為買到假藥了。
二是有一些藥物本身就沒有多大的用量調濟余地,如果這種"安全用量"恰好又在"警戒"的上下界限,當無目標性的超大加量施用,又容易造成魚類中毒而發(fā)生藥害死魚事故,損失重大且糾紛也不斷。
其實,除有個別的烈性藥物外,大多數(shù)藥物在按廠家安全用量的百分之三十以內加量施用,一般多為安全范疇。假如你認為或者擔心用量小了藥效不佳,但又怕出問題,有謹慎的方法見如下:
1.正常情況下只計劃用一次的藥物,均按標準用量使用,在第一天用了一次后,第二天再復用一次,甚至第三天又補用一次。
2.如果魚病確屬惡性逼人,暴發(fā)形勢嚴峻,再不精準防范有局勢失控之勢,萬不得已之下,那就采取"急診"救急式方法:在一天之中,上午和下午按標準用量各用一次藥物,都比一天用一次加大用量安全得多,但夜間盡量加開增氧為好,在認準魚病的前提下如此效果特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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